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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肉类)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肉类)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肉类)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68-26-1805

二、项目名称: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肉类)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7.未在采购人供应主体负面清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自2026325日至2026331每天09:3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获取方式为远程获取:将介绍信(含联系方式)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盖鲜章后扫描(或拍摄)为电子档发送至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341712511@qq.com,(报名联系人:陶女士,电话:18181917623,获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电子邮箱。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2641413: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41413: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

、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28-685182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01

编:610043

联系人/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133382-830

真:028-83388382\81133382-802